法律分析:除非投资人在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否则,应以个人财产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十八条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在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时明确以其家庭共有财产作为个人出资的,应当依法以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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