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了下三种情况效力待定合同:
1、主体合格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指限制行能力人订立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合同有效纯获利或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必追认相对人催告法定代理人1月内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视拒绝合同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利;
2、无权代理人订立效力待定合同:行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必须经过被代理人追认才能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拘束力否则由行人承担相对人催告被代理人1月内予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视拒绝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七条【违法代理及其法律后果】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未作反对表示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三条【代理的类型】代理包括委托代理和法定代理。
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代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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