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的使用年限是40年至70年。娱乐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住宅用地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
2、法律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