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承包合同纠纷的举证原则如下:
1、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在合同纠纷中,主张合同成立生效的当事人应当对其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并提供证据证明双方已签订合同,合同已生效;
2、如果发包人主张履行合同,如土地已交付、企业经营权已交付或工程款,发包人应提交相应的证据证明;如果承包人主张履行合同,如实际行使土地承包权或企业经营管理权,或场施工,或者工程竣工、验收、结算等。应提交证据证明。当然,除民事诉讼法规定不需要举证的除外。此外,如果当事人不能自行调查收集证据,可以向法院申请。或者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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