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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出售证明如何办理,能否自由办理

2021-12-11 来源:易榕旅网

一、房改房能够自由买卖吗

1、房改房也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城镇职工根据国家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城镇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规定,按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按照成本价购买的,房屋所有权归职工个人所有,按照标准价购买的,职工拥有部分房屋所有权,一般在5年后归职工个人所有。

2、根据有关部门决定,职工以市场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可以依法进入市场,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职工以成本价购买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一般住用5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有关税费后,收入可以归个人所有。

3、职工以标准价购买的住房,拥有部分产权,即占有权、使用权、有限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可以继承(产权比例按售房当年标准价占成本价的比重确定),一般住用5年后方可依法进入市场,在同等条件下,原售房单位有优先购买权、租用权。

二、房改房出售时要注意什么

房改房出售时要验证原产权人是否有产权证,房改房的产权证是否可靠,是否被用于抵押、典当等。假如有人以借口拿不出产权证正本而只能给复印件,那就要提高警惕了,以防上当受骗。在查验产权证时,还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名字,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若不是同一个人,则必须搞清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这种关系是否可靠。

还要确认产权证的准确面积。应该了解的内容包括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和户内的实际面积。按规定,房改房在同等价格条件下,原产权单位拥有优先购买权。因此,房改房上市交易必须经原产权单位的同意方可进行转卖。同时还要明确是否与原产权单位确认利益分配办法。产权证的产权分配比例也必须明确。

有的房改房或许是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共同财产,所以在购买时必须了解清楚房改房的资料,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上述文章讲的就是关于房改房能否进行自由买卖和房改房出售时要注意什么的内容,希望能给有需要的人提供帮助

三、房产房出售证明如何办理

1、首先,去房改办政策法规科(在市房产局,二楼)领取《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

2、产权所有人填写好上述申请表后,到原产权单位盖章并领取《职工个人住房档案建档登记表》《房改出售公有住房完全产权评估价核定表》

3、拿单位盖好章的申请表到市房产局2楼公房科盖章(需要10个工作曰左右时间);

4、完成后,带齐上述三张表及房改房相关资料回到房改办,需要带的资料有:房屋产权证、土地证、房屋所有权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需要查看原件及留复印件2份)。(夫妻离异的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财产分割兑证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

5、用以上资料在房改办办理《房改房上市交易备案表》,即我们说的上市证;

6、到这步后,已经完成了在房改办的所有手续。已购公有住房上市需知:

A、何谓公有住房?又何谓公有住房上市?

公有住房是指职工已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而公有住房上市是指已购公有住房依法出售、交换、出租的行为。

B、已购公有住房必须具备什么条件才可出售、交换及赠与?

已购公有住房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出售、交换、赠与:

1、已取得房地产权证;

2、出售的,已按揭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购公有住房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可以抵押、出租。

C、未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在出售、交换及赠与时,须作什么安排1、未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时,需经广州市房地产测绘所测量计算属于该房屋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2、对于10层以上(包括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

3、对于10层以下的多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

4、原产权单位已撤消的,该房款应交付其上级主管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交付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5、以上收入应全额存入广州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在银行开设的单位住房基金专户管理;

6、已购公有住房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测量费用,由收取共有分摊建筑面积价款的单位负责;

7、已购买所分摊共有建筑面积的已购公有住房出售、交换、赠与时,所得价款应全额归原产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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