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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