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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协议中如何约定范围

2024-01-21 来源:易榕旅网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这样一个疑问,竞业禁止协议生效条件?劳动者一般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也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但并不意味着竞业限制协议已经生效,竞业限制协议可以把它当作一个附条件生效的合同。而这个条件就是当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单位和劳动者就得遵从竞业协议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那是否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竞业限制协议就不生效了呢?一般来说是不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第八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我们可以知道,你只有行使了相应的解除权,才能够解除竞业限制。

一、竞业限制没有补偿金合同是否失效

竞业限制协议中没有补偿金,但其他条款合法合理的,协议有效;当事人可以及时补充。如果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协议中未约定补偿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来按月支付经济补偿。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则按该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六条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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