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条件是需要有证据的,诈骗证据不足不立案。
诈骗罪的诈骗数额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标准。
(一)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2千元至4千元)的,属于“数额较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数额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3万元至5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诈骗罪和盗窃罪的区别
诈骗罪和盗窃罪是现实生活中很常见的两种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犯罪,一般情况下两种罪名是易于区分的,但当诈骗行为和盗窃行为交织在一起的时候就很容易混淆,对这类案件如何定性实践中存在争议,这也是审判实务中一个难点的问题,为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对盗窃罪与诈骗罪的法律界定进行分析探讨。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而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从犯罪构成要件来看,二者有相同的地方,也有不同的地方。主观方面均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犯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侵犯的客体均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不同的地方则表现为犯罪客观方面,这也正是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的关键所在。
二、网络诈骗的特点
1.网络诈骗犯罪呈空间虚拟化、行为隐蔽化
网络诈骗并不像传统I乍骗有具体的犯罪现场,犯罪行为地和结果地点不一致,行为人与受害人无需见面,·般只通过网上聊天、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联系,就能在虚拟空间中完成犯罪。犯罪嫌疑人在作案I时常常刻意用虚构事实、隐瞒身份,加上各种代理、匿名服务,使得犯罪主体的真实身份深度隐藏,从而难以确定嫌疑人所在地。同时,行骗人往往还利用假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异地异人取款、电活“黑卡”等手段隐藏,得手后立即销毁网上网下证据,使得隐蔽程度更高,导致网络诈骗犯罪急速上升,打击难度也越来越大。
2.网络诈骗犯罪网络呈低龄化、低文化、区域化
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年龄均不大,文化程度较低。且作案人籍贯或活动区域呈现明显的地域特点。某些地区因网络诈骗犯罪行为高发、手段相对固定而成为网络诈骗的高危地区。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呈现现家族化、集团化发展趋势。需要说明的是,网络诈骗的地域特征明显,不意味着某种作案手法只有高危地区、高危人群才会实施,而是该类型的诈骗案件呈现以某一高危地区人员实施较多的特征。
3.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产业化
由于我国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地域产业化特点,在这些高危地区往往围绕某种诈骗手法形成了上下游产业式,且逐渐形成了一条成熟完整的地下产业链发展。
4.诈骗行为手法多样化,更新换代速度快
网络诈骗手法多样,且不断更新换代,新型诈骗手法层出不穷,近十年是互联网高速发展的10年,也是网络阼骗手法不断翻新的十年。
5.诈骗高危人群犯罪手法多元化、交叉化趋势明,
虽然我国网络诈骗犯罪呈现明显的地域特点,某一种网络诈骗犯罪的手法相对在某一地区较为集中和活跃,但近年来诈骗犯罪高危人群诈骗手法交叉趋势十分明显。此外,从各地破获的案件看,数个高危籍贯的犯罪嫌疑人相互串联、勾结从事犯罪活动的也趋于增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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