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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合同签了能毁约吗?

2022-05-15 来源:易榕旅网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我国法律在调整合同时一般有约定的会优先适用约定,因此,当出现开发商与购房者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时,购房者可以依照约定解除合同,如果没有约定,出现以下情况,购房者也可以要求退房。

1、延迟交房

所谓延迟交房是指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一般约定的延迟交付房屋可以退房的期限是30天-90天不等,如果超过这个期限开发商还逾期,购房人就可以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双倍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房屋质量不合格

另外,房屋质量不合格是房屋的“硬伤”,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一种是开发商会拿不到《竣工备案表》无法交房,第二种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对于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情况购房者有权申请退房。

3、房屋面积误差超出3%

新版合同规定,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者也可以申请退房。

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二者合同内容、合同目的、权利义务、违约形态、违约责任形式等存在较大区别,但认购书具备一定条件可以认定为买卖合同,当事人义务将产生质的变化,由双方履行磋商义务变更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价款。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房屋认购书中所约定的购房定金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如果由于购房者的原因不能签订购房合同的,那么开发商就无需退还定金。因此,购房者在签订了房屋认购书后并不是必须得买房,但是如果不买房,那么购房定金也不会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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