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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财产有子女离婚协议书

2022-03-29 来源:易榕旅网

  协议人:张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冯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住××市路号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登记结婚,XX年月日生育一子,取名张×。现协议双方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张某与冯某自愿离婚。

  二、儿子张×由冯某抚养,由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500元,在每月10号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岁止,18周岁之后的有关费用双方日后重新协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号的楼房一套,价值人民币万元,现协商归冯某所有,由冯某一次性给付张某现金万元。房内的家用电器及家俱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冯某所有,冯某向张某支付万元。

  四、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五、张某可在(时间)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时间)送回冯某居住地;如临时探望,可提前天与冯某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相应手续后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月日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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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离婚证有哪些法律效力呢?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在国外,离婚证的效力高于法院离婚判决书和离婚调解书。例如中国公民(离婚者)要与外国人在国外登记结婚,只要持离婚证,外国婚姻登记机关就给予登记。如果持法院判决书、调解书就得办理离婚公证后才能认可。国际上多数国家一般不承认离婚调解书的效力。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证的领取具有一定的规律,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一、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二、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三、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四、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五、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离婚当事人可当场领到离婚证

  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施行后,自愿离婚的双方,不用再苦等1个月的审查期,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时,可以当场领到离婚证。

  根据1994年颁布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民政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原有条例中的这个规定。新条例指出,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举将使得办理离婚的手续大大简化,时间大大缩短。

  但这并不意味着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的处理可以大而化之。新条例同时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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