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20xx年4月成立,办公场所年久失修,新的办公地点待建,需整改维护原恩阳镇新法庭,急需一批建筑装饰材料,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与乙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所需建材由乙方提供,价格为市场时价,必须从优,质量必须保证。
二、材料进入现场,乙方必须通知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否则,甲方视为材料不合格。
三、所供材料必须提供税务部门所开的国家正规税务发票,方可支付相应款项。
四、付款方式:材料进场验收合格后支付材料款的80%,其余款项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凭正式发票支付全额。
五、供货时间:为不定时和如甲方需用材料时,提前五天通知乙方,如乙方未按时提供材料,因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此合同装修整改完毕后合同终止。
七、未尽事宜,再作补充。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九、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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