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DT20xx
需方单位: (简称甲方)
供应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
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甲方购买乙方5%水泥水稳料,乙方保证向甲方供应5%水泥水稳料。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 乙方将料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
3、交货时间、数量:以甲方现场要求为准。
三、结算和付款方式:
具体结算价格为:元/方(到场价)金额以乙方到场的实际数量计算,每天下午18::00按照双方商定料款的比例进行结算,余款等水稳摊铺结束,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之后再行支付。在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时,可以延期支付货款,但最长不超过3天。
四、技术要求: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监理及业主要求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甲方、监理及业主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认为乙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扣除总造价的10%作为赔偿。
五、验收标准:
甲方提供配比,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配比标准进行拌料,甲方现场验收,甲方以验收结果确定乙方材料等级及价格。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拒收,乙方运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指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一方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15天内仍未履行;
5、一方延迟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以上3、4、5项权利由守约方行使。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
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调解,如调解不成的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承担违约责任,但必须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同期限内提供证明。
十、合同期限:
从 20xx年9月17日起至本工程结束为止。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合同签定:本合同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
乙双方各执一份。
需方: 供方:
年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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