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承租方:
承租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单方解除20xx年8月31日由经纪方与出租方共同签订的NO.8123252租赁契约(租赁地址为:)。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1、承租方同意以押金(¥7600元,大写:柒仟陆佰圆整)作为单方违约金赔偿给出租方正式解除租赁关系。
2、承租方需要在20xx年4月15日前,将该公寓内属于承租方的物品统一清理并搬出该公寓,预期未搬出物品,将视作垃圾,由出租方全权处理,承租方不予追究任何责任。
3、承租方需在20xx年4月15日前清缴20xx年9月1至20xx年3月30日的所有水费、电费、煤气费。并交还该公寓的所有钥匙于出租方。(自愿退股协议书)
协议双方签订后,即日生效。该协议一式两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持一份。
出租方(签名并手印):
承租方(签名并手印):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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