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照国税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现有的福利费通常指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需要扣税的有:
(一)女职工领取的生育保险津贴没有扣除个人所得税,而且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特定节假日期间个人从单位取得汤圆、米酒、粽子等实物福利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企业单位员工因为着装不符合单位要求,企业处以一定罚款(罚款从工资中扣除),罚款不并入实际收入中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年终单位以实物、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给员工的福利,需要扣缴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凡依法由税务机关征收的各种税收的征收管理,均适用本法。
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缴纳税款、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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