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二次固定期限合同之后,再续签时,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拒绝。如果劳动者不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连续签三次双方也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另外需要说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解除的时候,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标准是一样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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