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的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2、没有其他的解决途径;
3、由占公司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提出;
4、需向法院申请。
一、企业无法继续经营的采取什么措施应对
企业无法继续经营的采取以下措施应对:
1、整理债权债务,提出清算方案,经债权人和投资者认可后独立解散;
2、公司继续存续会给公司股东造成重大利益损失的,可以请求法院解散;
3、公司可向法院申请破产;
4、如果公司有一定,因资金链断裂而陷入经营困难的,可以申请破产重组,振兴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股东利益继续存在重大损失,不能通过其他方式解决的;
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如何维权
大股东侵犯小股东利益的维权方式为:1、董事、高管因违法或违反公司章程,给股东造成损害的,股东可以起诉要求赔偿;2、公司经营困难,继续存续会严重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起诉请求解散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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