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关系建立后,员工应享有同工同酬的待遇。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正常工资的80%。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应一次性结清工资。如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只要存在用工行为,就是正式员工,即工资应当是同工同酬。如果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正常工资的80%;无劳动合同的,不能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当自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之日一次性结清,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拓展延伸
试用期工资减半是否违法?
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工资的支付应符合合法合规的原则。试用期工资减半是否违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一般来说,雇主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约定试用期工资的具体数额,并在试用期结束后按约定支付工资。如果雇主未经双方协商一致,擅自减半试用期工资,可能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然而,也需要注意的是,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以及具体情况的不同,对于试用期工资的减半是否违法可能存在差异。因此,建议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及时咨询专业的劳动法律师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结语
劳动合同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只要存在用工行为,即为正式员工,应同工同酬。已签劳动合同可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工资不低于正常工资的80%;无劳动合同则不能约定试用期。工资应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一次性结清。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工资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根据劳动法,试用期工资支付应合法合规。减半试用期工资是否违法需具体情况判断。建议咨询劳动法律师获得准确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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