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自动离职与辞职:两者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2022-04-16 来源:易榕旅网

试用期自动离职与辞职的不同:辞职是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可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经济补偿;自动离职则不符合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可按旷工处理,劳动者需承担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法律分析

试用期自动离职与辞职的不同

主动辞职

辞职是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分为用人单位无过错的“预告辞职”和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即时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预告辞职”需提前书面通知公司,无权要求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即时辞职”的情况下,由于用人单位有明显过错,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自动离职

自动离职这种不辞而别的行为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对“自动离职”的职工可按旷工处理,给予除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自动离职”的劳动者不仅不能享受任何待遇,而且如果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话,需要承担责任,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结语

辞职与自动离职是两种不同的行为。辞职是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分为预告辞职和即时辞职。预告辞职需要提前书面通知公司,无权要求经济补偿金;而即时辞职是由于用人单位有明显过错,劳动者有权要求经济补偿。自动离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用人单位可按旷工处理,劳动者需承担责任并可能需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决议:第四章 劳动管理 第二十条 特区企业雇用的职工,由该企业按其经营的要求进行管理,必要时可以解雇,其手续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理。

特区企业职工可按照劳动合同规定,向企业提请辞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