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时间的把握。应挑选起诉的最佳时机: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检验并签字盖章后;在施工程出现拖欠或严峻拖欠时。应当及时、精确、坚决地采取法令手段,谨防被迫起诉。
2、提起诉讼的必要条件
(1)精确挑选被告。在提起诉讼之时只需挑选发包人、承当连带责任确保担保方式的任何当事人,包含一人或几人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均可,挑选的首要标准或前提条件是具有“付出才能”。
(2)依据资料有必要充分。建造工程施工合同由于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民法典令关系比较复杂,而且纠纷一旦发生,业主方常以质量、工期等进行反索赔抗辩,更加增加了诉讼的难度,所以我们在诉讼前有必要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收拾、剖析依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视点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剖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3)精确合理的诉讼恳求。拖欠承揽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能够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恳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揽工程款诉讼恳求时,尽量一起提出拖欠承揽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恳求。
(4)诉讼恳求的范围。通过大量的案子剖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恳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子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践费用。在诉讼案子中,只需当事人能够举证,法院是支持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践费用的。违约金、律师费等少有恳求,这主要的原因是:承揽方以为在目前“买方市场”的环境中,“买方”只需付出了工程款就已经万幸了。在建筑市场利润率越来越低的情况下,我们有必要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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