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依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协议,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若发生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例如:逾期支付工资、不给加班费或者违法辞退等,劳动者可直接根据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民法院等地主张权利。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想要主张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就必须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受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管理,并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劳动合同是证明劳资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依法享有劳动待遇的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据。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会大幅增加劳动者维权的难度及成本。劳动者要充分认识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入职后尽快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
1、劳动合同书要在双方介绍各自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签订;
2、用人单位应如实介绍本单位生产、工作环境和条件以及具体生产任务;
3、劳动者应如实介绍自己的专长和身体健康状况;
4、双方经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内容取得一致意见后,签名、盖章;
5、用人单位要盖法人章;
6、劳动者须本人签名或盖本人名章。
综上所述,最大限度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部分。尤其是近几年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使得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更加可靠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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