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约定了工作岗位,合同中也没有写明要服从岗位调动,用人单位单方以劳动者不服从岗位调动而辞退劳动者的,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用人单位以劳动者不服从安排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就属于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赔偿金;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但是用人单位也是应该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未约定具体岗位,或者约定了劳动者应服从单位岗位调动的,用人单位行使用工自主权,对劳动者的岗位、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是法律允许的,劳动者此时拒绝调动,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