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欠债人为逃避债务,故意放弃继承遗产,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放弃继承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债务人为逃避债务,故意放弃继承遗产,导致其不能偿还债务的,该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继承人因放弃继承权,致其不能履行法定义务的,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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