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债务人否认借款事实,如何应对?

2021-08-18 来源:易榕旅网

贷款人可向法院起诉拒不承认欠款的对方,维护合法权益。贷款期限届满后,贷款人可依法起诉并保护自己的权益。新的诉讼时效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保证贷款人的起诉和胜诉权益。

法律分析

对方当事人拒不承认收到欠款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贷款期限届满,经贷款人催告仍未偿还的,贷款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样,贷款人不仅有起诉权,而且可以继续有胜诉权,有利于保护贷款人的合法权益。

拓展延伸

应对债务人否认借款事实的有效策略

应对债务人否认借款事实的有效策略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收集和整理相关的证据和文件,如借款合同、借款记录、支付凭证等,以证明债务人确实存在借款事实。其次,与债务人进行积极沟通,了解其否认的原因,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提供更多证据或与债务人协商达成和解。此外,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便获得法律建议和支持。最后,如果债务人坚持否认,可能需要采取法律途径,如起诉债务人,通过法庭解决争议。总之,应对债务人否认借款事实需要综合考虑各种策略,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结语

贷款人应当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对于债务人拒不承认收到欠款的情况,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贷款人应当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和文件,与债务人积极沟通,并寻求解决方案。如果债务人仍然坚持否认,贷款人可以寻求法律援助,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保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新的诉讼时效可以从中断之日起重新计算,这为贷款人继续维权提供了依据。通过采取适当的策略和法律手段,贷款人有望获得胜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