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一十三条【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立案标准是:
1、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的;
2、将送检的合格动植物检疫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动植物检疫为合格的;
3、对明知是不合格的动植物,不检疫而出具合格检疫结果的;
4、其他伪造检疫结果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一、失职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失职罪立案标准如下: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证明,错误证明,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证明,错误证明,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新《刑法》商检徇私舞弊罪既遂怎么判?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如果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可以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及到徇私舞弊的具体犯罪事实,应当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验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涉嫌在商品检验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对报检的商品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商检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质量认证标志等作虚假的证明或者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送检的合格商品检验为不合格,或者将不合格检验为合格等行为的,应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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