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拆迁补偿多少钱现行法有明确的规定吗?
1、房屋拆迁补偿多少钱现行法没有明确的规定,仅规定了需要补偿以下项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并不是所有被拆迁方都可以获得奖励性补偿费。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二、拆迁补偿方式有几种?
拆迁补偿方式有三种,具体的补偿形式如下:
1、产权调换形式
产权调换,是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采取的保留被拆迁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形式。也就是说拆迁人以易地或再建的房屋作为交换,用作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被拆迁人对该房屋继续拥有原来那种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关系。
2、作价补偿形式
作价补偿拆迁人对被拆除的房屋,按其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3、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
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人的拆迁补偿中,部分采取产权调换补偿,部分采取作价补偿,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就被拆除房屋进行补偿时,以产权调换或作价补偿达成协议后,但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或某一方出现困难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采取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解决对被拆迁人的补偿问题。
现行法规定了拆迁需要补偿的项目、规定了被拆迁方可以选择的补偿形式,但是没有规定拆迁方具体需要支付的补偿金额。此类补偿金,需要结合已经公布的拆迁补偿标准确定。若是拆迁方与拆迁方,在限度的期限内不能协商达成补偿协议,会由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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