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商标代理机构需要注销其营业登记的,应与委托人就未完成代理事宜签订终止委托协议或者经其同意与他人签订转委托协议。商标代理机构注销营业登记后,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结算手续时应提交以下文件(一式两份):1、结算申请书(写明申请事项、开户银行、账号、收款人、经办人及联系电话等);2、工商登记部门出具的注销登记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工商登记部门印章);3、代理组织已上报商标局业务的清单;4、证明经办人有权办理结算手续的证件。申请结算的,拖欠规费的应及时补足,所交预付款有余额的,我局经清算完结后予以退回。二、商标代理机构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后,应及时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办理相关代理信息变更手续,商标代理机构怠于通知 的,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1、变更名义信息的,须提交下列文件:变更名义申请书;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或加盖登记机关印章的 企业变更档案复印件;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2、办理变更住所信息须提交下列文件:变更住所申请书;能够证明其住所发生变更的有效法律文件和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原件或者登记机关证明或者经过公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等)。3、变更联系电话的须提交下列文件: 变更事项申请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变更其他信息的须提交下列文件:变更事项申请书;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三、商标局受理上述申请后,将有关信息公布在中国商标网上。
如何申请商标代理机构资质
依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商标代理机构要取得商标代理权的,需要向商标局进行备案,经商标局批准后获得代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商标局备案:(一)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文件并留存复印件;(二)报送商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三)报送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商标代理机构违反商标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公开通报,并记入其信用档案。第八十五条,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是指在商标代理机构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自行接受委托。
商标代理机构可设立分支机构吗
符合条件的商标代理机构可以设立分支机构。
如何变更商标的代理人
按照《商标法》第二十三条、《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注册或者申请人需要变更其商标代理人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商标申请人所需材料:1、申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2、《商标代理委托书》可从本所网站上下载,可来电向所里索取;3、《商标代理委托书》盖章或签字后寄回所里。
商标代理机构设立条件是哪些?
商标代理机构设立条件如下:
(一)有自己的名称、章程、固定办公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有3名以上商标代理人;
(三)注册资本不少于五十万元;
(四)商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应含有“商标代理”、“知识产权代理”或与此类似的表明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字样;
(五)核定的企业经营范围包含商标代理或知识产权代理业务;
(六)符合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商标局规定的商标代理组织的总量和要求;
(七)符合商标代理行业管理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申请商标代理机构的流程是什么
依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商标代理机构要取得商标代理权的,需要向商标局进行备案,经商标局批准后获得代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机构,包括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服务机构和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商标代理机构从事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主管的商标事宜代理业务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商标局备案:(一)交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或者司法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律师事务所的证明文件并留存复印件;(二)报送商标代理机构的名称、住所、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三)报送商标代理从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商标代理机构信用档案。商标代理机构违反商标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由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公开通报,并记入其信用档案。第八十五条,商标法所称商标代理从业人员,是指在商标代理机构中从事商标代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商标代理从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自行接受委托。 该内容由 杨民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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