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乙肝能否结婚,主要是看是否属于医学上规定的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之一。关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具体包括哪些,法律对此并无细则区分,只有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母婴保健法》第8条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及有关精神病的检查。可见,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是包括这三种疾病,该法第38条对这三种疾病的范围作了限定:
1、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母婴保健法》第9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
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此类患者在双方同意下,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一、乙型肝炎的感染途径有四种:
1、母婴传播
一般认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中约有1/3(约3千万)来源于母婴传播。由于感染早,90%以上发展为慢性感染。研究表明,6岁以前的儿童感染后慢性化的危险性为30%左右,而成人期获得性感染者中仅5%慢性化。
HBsAg(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尤其HBsAg与HBeAg(乙型肝炎e抗原)双阳性的母亲传染性强。病毒主要通过以下途径传播:(1)宫内传播。主要通过胎盘传染。对于HBsAg和HBeAg双阳性孕妇,在怀孕后期(7、8、9三个月),每月注射1次高效价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能中和孕妇体内的乙肝病毒,减少胎儿宫内感染的发生。(2)宫腔内感染。指分娩过程中新生儿吸入含有乙肝病毒的母血、羊水和阴道分泌物而被感染;同时亦可能通过新生儿破损的皮肤或粘膜感染。新生儿出生后用乙肝疫苗联合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注射,即可得到有效预防。(3)产后感染。新生儿与母亲的密切接触也可能被传染。对新生儿进行乙肝疫苗及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联合接种,能有效阻断这种传染。
2、血液传播及医源性传播
乙肝病毒主要存在于患者血液中,因此经血液传播也是一重要途径。如: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血液透析、被针头或手术刀意外刺伤、共用刮胡刀,以及牙刷、纹身、补牙等。
3、性接触传播
男性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的精液具有传染性。HBsAg阳性患者的精液注入黑猩猩阴道内后,黑猩猩发生乙肝感染的实验提示配偶系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性交时必须使用避孕套。
4、其他方式乙肝也可父婴传播
母婴传播是婴儿感染乙肝病毒的主要途径,但调查显示,父婴传播也可以引起婴儿乙肝,只是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研究表明,乙肝患者的精子中确实带有乙肝病毒,HBV-DNA可存在于精子头部的细胞浆中,通过受精,就可以在子代细胞中继续复制,发生子代细胞感染,引起乙肝的父婴传播。父婴传播的发生都是在生命的早期,有调查显示,当父亲表面抗原、e抗原双阳性者,其所生婴儿的感染几率可达80%以上;当父亲e抗体阳性时,其后代的感染几率为20%左右。乙肝病毒的父婴传播的几率比母婴传播还要大,而且更容易造成终身携带。从孕前开始阻断乙肝病毒的父婴传播,如果患者是慢性乙肝并伴有肝功能异常,可用抗病毒治疗,在病人传染性降低后,在专科医生的指导下使用有针对性的保肝药,维持一段时间后,可以怀孕。
二、乙肝患者应该注意如下事项:
1、在结婚前,让自己的爱人去正规的医院去做个乙肝五项,看看体内是不是有了抗体,没有的话要注射乙肝疫苗。
2、注射乙肝疫苗后,让自己的爱人每隔5年去医院测量一下自己体内的抗体滴度是不是小于10,是的话就得再注射乙肝疫苗。
3、性生活不宜过度。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