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被收购员工不一定有补偿,如果劳动者因此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则可以要求收购合并后成立的新公司给予自己补偿;如果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则公司不需要补偿劳动者。
因为法律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厂名更换或被收购并不影响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既然合同可以继续履行公司也就不需要补偿劳动者。
如果公司被收购后新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按照自己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要求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劳动者在单位工作没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一、合资企业搬迁员工补偿怎么计算
公司搬迁使劳动合同从正常角度看无法履行的,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才有补偿,如果搬迁后劳动合同仍可正常履行,则无力劳动者是否解除劳动合同都没有补偿。
有补偿的补偿按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进行补偿,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
二、没到合同期被辞退怎么赔偿的
如果劳动合同未到期,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主张继续履行或实际上已无法继续履行,则可以主张赔偿金。赔偿金的数额是两倍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则是对应着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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