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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签订仓储合同?

2022-01-28 来源:易榕旅网

仓储,合同,签订,储存,签发,存货怎样签订仓储合同?大宗货物的储存,先由存货方提出委托储存保管的计划,仓管方根据自己的仓储能量,与存货方共同协商,用书面形式签订合同;零星货物的储存,可以根据有关仓储规定签订合同。签订仓储保管合同应尽量使用全国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或统一规范的仓单。签订仓储合同一般应具备下列条款:(1)管人和存货人名称或姓名、住所;⑵仓储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件数及标记;⑶验收项目及验收方法;⑷入库、出库手续;⑸仓储物的损耗标准;⑹储存场所及保管方法;⑺储存的时间;⑻仓储费的支付;⑼货物的包装要求;⑽仓储物已经办理保险的,其保险金额、期间以及保险公司的名称;⑾合同或存单签发人、签发地和签发日期;⑿违约责任;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⒁其他要说明的问题。

一、仓储服务要交房产税吗

需要缴纳房产税。

仓储服务是指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收取存货人支付的仓储费的一种服务形式。仓储服务的范围应当包括各种类型的仓储服务,如冷冻仓储、鲜活仓储等,但是保税仓储需要由海关批准。

主要看合同实质,如果规定出租方对所保管的货物负有损坏、丢失的有赔偿责任的,这个就属于提供服务式的自营,需要缴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按自用余值算。如果出租方对所保管的货物不负有任何责任,只是以仓储保管为名收取租金的,只需要缴纳房产税,按租金12%计算。

二、仓储合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是什么

仓储合同存货方的义务与保管方的权利:存货方对入库场的货物数量、质量、规格、包装应与合同规定内容相符,并配合保管方做好货物入库场的交接工作;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取委托保管的货物;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仓储保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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