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非法采集血液事故罪,会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血液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就可构成该罪。
一、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四要件是哪些
1、供应血液事故罪的主体要件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
4、客观要件即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供应血液,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5、法律依据:《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
1、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刑事责任: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制作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与客体
本罪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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