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退货规则:质量问题可在7天内无理由退货。非质量问题退货需保证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柜台拒退可向商场服务台或管理处求助,只要商品无影响,商场将要求柜台退货。
法律分析
是商品本身质量问题是可以在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但如不是因为质量问题,当事人退货的前提是不能影响柜台二次销售,如果柜台上不给退,当事人可以去找商场的服务台或管理处,只要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场会要求柜台为当事人退货
拓展延伸
实体店购买的珠宝退货政策解析
实体店购买的珠宝退货政策解析: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实体店购买的珠宝享有一定的退货权益。在大部分情况下,如果珠宝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实际描述不符,消费者可以在购买后的七天内无理由退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退货时应保持商品的原始状态,并提供购买凭证、商品包装等相关材料。此外,一些珠宝商可能会制定自己的退货政策,所以消费者在购买前最好了解该商家的具体规定。在退货过程中,消费者应保留好相关凭证,并与商家协商解决退货事宜。总之,消费者在实体店购买珠宝时,应了解相关的退货政策,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购买商品后,若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享有7天内无理由退货的权益。若非质量问题,退货前需确保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如柜台不予退货,可咨询商场服务台或管理处,只要商品不影响二次销售,商场将要求柜台为消费者办理退货手续。对于实体店购买的珠宝,消费者应了解相关退货政策,保持商品原始状态,并提供购买凭证和包装等材料。消费者应保留凭证并与商家协商解决退货事宜,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章 电子商务争议解决 第五十八条 国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建立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商品、服务质量担保机制。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与平台内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
消费者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承担先行赔偿责任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赔偿后向平台内经营者的追偿,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三章 经营者的义务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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