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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期从拘留开始计算吗?

2020-05-12 来源:易榕旅网

《刑期计算与拘留规定》:根据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计算,之前的拘留可以折抵刑期。公安机关拘留人时必须出示拘留证,最长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无法通知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况下,应在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分析

刑期是从判决之日开始计算的。判决之前拘留的日期可以折抵刑期。

根据《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拓展延伸

刑期计算的相关规定:拘留是否纳入计算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刑期计算的规定中,拘留通常是纳入计算范围的。拘留是刑罚的一种形式,它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刑期计算中,拘留通常被视为刑期的一部分,即从拘留开始计算刑期。这意味着被判处拘留的时间将被计入刑期中,从而影响刑期的总体长度。然而,具体的刑期计算规定可能会因不同的法律体系、犯罪类型和特殊情况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刑期计算的规定中,拘留通常是纳入计算范围的。拘留是刑罚的一种形式,它是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在刑期计算中,拘留通常被视为刑期的一部分,即从拘留开始计算刑期。然而,具体的刑期计算规定可能会因不同的法律体系、犯罪类型和特殊情况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具体案件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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