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债权债务纠纷需要证据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二)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
(三)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
(四)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并注明计算方法、依据等。
二、债务纠纷向法院举证: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一般情况下,债务纠纷应向法院提供以下证据。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
3、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者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一、拖欠运费打官司,要准备什么证据
一般情况下,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讨运费时,需要提供以下证据资料: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货物运输关系存在的证据
1、书证。如运输合同,派送、签收单据、运单、发票、欠条等等。
2、证人证言。
3、录音录像、电子数据资料。例如电话录音、聊天记录、邮件等。
(三)、证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
1、交、收货凭证:交货单、送货单、提货单、收货单、入库单、仓单、运单等;
2、证明拖欠运费的证据:结算清单、欠条、还款计划还款承诺书、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
3、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信函、证人证言、有关单位的证明、检验报告、客户投诉、退货和索偿的证据;
4、合同约定向第三人履行或第三人履行的,则提交第三人关于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明及相应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如要求支付运费及利息损失的,应当提供计付运费及利息的依据。
二、合同效力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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