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性质划拨和出让的区别有:
1、性质不同:划拨土地在交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无偿取得,出让土地需要支付土地出让金;
2、取得方式不同:划拨土地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出让土地应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
3、权利义务不同:划拨土地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出让土地可以进行转让、出租、抵押;
4、期限不同:划拨土地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出让土地的年限为40年、50年、7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依照本法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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