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资公司可能只为一个专案或计划而成立,也可能以合资企业的形式持续合作经营。 合资公司与策略联盟不同,策略联盟与公司股权无关,在形式上也较不严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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