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校大学生身份具有特殊性,在应聘时应如实陈述自己的在校大学生的身份。若用人单位并无招录在校生的意愿,大学生为获取就业机会,隐瞒了尚未毕业等真实情况,则直接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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