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要双方协商。具体内容有:
1、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2、如果没有协商解决,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相应的补偿金;
3、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一、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会有的后果有:
1、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2、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者赔偿;
3、不签劳动合同不利于单位保护商业秘密;
4、不签劳动合同造成员工损失的,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5、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有:
1、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2、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4、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5、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8、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综上所述,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的相应条款要双方协商。具体内容有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协商解决,用人单位需要赔偿相应的补偿金;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
一、劳动合同年终奖过节费是必须写的条款吗
劳动合同年终奖过节费不是必须写的条款,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一般具有以下条款:
(一)是劳动合同的期限。即劳动合同从哪一天开始到哪一天结束。我国的劳动合同可以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以及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二)是工作内容。即所从事的工作和工作岗位。
(三)是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这是劳动合同的重要内容,涵盖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职业培训、福利等。
(四)是劳动报酬。应写明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和支付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日期。
(五)是社会保险。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参加的社会保险项目。
(六)是劳动纪律。
(七)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订立,不符合法律法规的,不发生终止劳动合同的效力。
(八)是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中对劳动者违约金的约定只能包含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和违反保守商业秘密约定的,其他约定均属无效约定。
(九)劳动合同解除后双方的附加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