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签订后携带对方当事人交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定金、保证金等担保合同履行的财产逃跑的,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诈骗罪与一般合同纠纷的界限
1、考察行为人在签订合同时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
2、看行为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无欺骗行为。
3、看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后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行动。司法实践表明,行为人有履行合同的诚意,在签订合同后,必然设法创造条件使合同得以履行,如果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也会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损失。无疑,这属合同纠纷。但是,有些人在合同签订后,根本不去履行合同,往往是货款一到手,便大肆挥霍,造成无力偿还。这种行动足以证明他根本无意履行合同,完全是出于骗取财物的目的。因此,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论处。
4、看行为人在违约以后是否愿意承担违约责任。
5、考察行为人本履行合同的原因。诈骗罪及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及其他诈骗犯罪的界限关键在于诈骗行为是否是在经济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是,则构成合同诈骗罪,否,则不构成合同诈骗罪。2001年4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规定,合同诈骗的,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你先看一下,如果不明白,可以继续追问。判断的关键是,你有没有诈骗的主观意图,这里取决于你能否证明自己,只是暂时拖欠材料店货款,而并没有侵占货款为己有的主观意愿。另外如果立案,处理部门首先是公安局的经济侦查支队,然后是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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