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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负责人的法律规定

2020-04-11 来源:易榕旅网

法律主观:

《公司法》规定的财务负责人,是指由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担任,全面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与监督工作的人。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但是只要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没有明确规定董事不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那么董事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第四款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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