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失业人员到户籍所在低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参保人到职业介绍所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请;
3、申请通过后,失业人员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失业人员每月的15内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厦门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
2、60周岁不足15年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参保期间需连续缴费,未连续缴费的应该按相关规定补齐失业保险,自主选择缴费档子一次性补足失业保险;
3、60周岁超过15年的参保人员按年缴纳失业保险,达到60周岁的年限不足15年的,需补缴当年的失业保险;
4、重度残疾人按《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完成补缴,且年满55周岁的参保人可享受养老保险相关待遇。
厦门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户口簿原件;
3、本人社会保障卡;
4、本市金融机构核发的具有银联标志的借记卡(或支持银联转账功能的存折);
5、户籍迁入本市的参保人员,应提供其原户籍所在地社保待遇享受情况证明。
综上所述,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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