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对个人的影响:
1、如果经公安机关立为刑事案件,说明本人涉嫌刑事犯罪,证据确实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只是立案,并不能说明什么,对本人不会有影响 ;
2、报案后,立案侦查。警方发现有犯罪的重大嫌疑时,应当立案侦查;
3、立案侦查后,又撤案了。警方通过侦查,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当撤案;
4、上述情况,在司法实践中是很正常的,符合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也没有任何影响。但是,警方如果在此过程中,错误地实施了刑事拘留等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应当予以国家赔偿,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向被告人赔礼道歉,并为被告人恢复名誉。
立案必须具备的条件:
1、根据犯罪事实的情节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2、案件依法应由本机关管辖;
3、经审查案件来源材料(控告、检举、自首等),确实存在犯罪事实。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
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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