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可以作证,但其证言的证明力可能小于他人的证言。刑事案件是指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公安机关负责立案侦查,可决定刑事拘留并申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刑事拘留期为37天,期间检察院审慎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犯罪证据不充分、犯罪情节轻微、自首、立功、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可能影响逮捕决定。
法律分析
民事案件中亲属可以作证。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只是亲属证言证明力可能小于他人的证言。
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的案件。
刑事案件一般都是国家刑事司法机关主动介入,在受害人或者群众报案、举报后,公安、检察机关即会介入侦查。然后由检察院代表国家对被告人提起公诉,由法院作为法律的裁判者进行公正的审判从而达到制裁犯罪人和保护人民的刑法目的。
绝大多数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极少数案件由检察院侦查,这里只讲公安侦查的问题。公安机关发现犯罪行为时应当立案侦查,接到报案时需要审查,经审查发现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可以传唤嫌疑人录口供,调查案件。之后可以决定是否对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如果决定刑事拘留就会将人送进看守所,不刑事拘留的话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刑事拘留期为三天,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到期之后对不需要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对需要逮捕的必须要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检察院有七天的时间决定是否批准逮捕。拘留期三十天加上批准逮捕期七天,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刑事案件“黄金37天”的由来。这个时候案件并不是真正移送检察院,只是申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很多人一听到送到检察院就容易和审查起诉搞混。检察院决定逮捕的,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之所以我们说这是“黄金37天”,是因为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候相比于刑事拘留会更加审慎,很多情节都可能成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理由,比如犯罪证据不充分有可能不构成犯罪、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或者有自首、立功、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情节,都可能影响检察院的逮捕决定。
结语
在民事案件中,亲属可以作证,而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对于有困难出庭的证人,可以经法院许可提交书面证言。然而,亲属证言的证明力可能较弱于其他人的证言。刑事案件是指涉嫌侵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犯罪案件。在刑事案件中,公安机关负责侦查,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法院进行公正审判,以达到制裁犯罪和保护人民的目的。公安机关立案后会进行侦查,可以传唤嫌疑人录口供,决定是否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期为三天,可以延长至四日。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批准的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在黄金37天期间,检察院决定逮捕的时候会更加审慎,可能考虑犯罪证据的充分性、犯罪情节的轻微性以及被害人的谅解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三条
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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