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案件受理而言,我国采取立案登记制,如果当事人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法院会当场受理案件。如果存在材料不全等问题,法院会书面通知当事人补齐后再次申请登记;无法当场受理的,也应当出具书面材料,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7日内手里的,需要通知当事人;不受理的。也要出具不予受理的裁定。
一、起诉离婚时诉讼费何时交纳
当事人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之后,法院会分两种情况处理。一是将案件转至调解中心,由调解员进行调解,这个阶段是不收费的。二是当场向当事人出具案件受理通知书及缴费通知书等材料,在这种情况下,诉讼费应当在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及缴费通知书等材料次日起7日内缴纳,逾期将视为撤回起诉。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双方在离婚诉讼中可以调解结案,或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当事人可以退回部分已缴纳的诉讼费。
二、立案是否会电话通知被告
立案会电话通知被告。
时间大概是在十日之内,现在实际操作中主要是通过电话通知被告,电话联系失败才会采取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亦或是邮件送达等方式,通知被告之后要把起诉书的副本发给被告。立案登记制是指案件受理制度。加大立案信息的网上公开力度。推动完善诉讼收费制度。
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行政起诉状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做出决定是否立案登记。
三、起诉离婚多久立案
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如果当事人的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法院会当场予以立案;如果不符合形式要求需要补正的,法院也要当场释明,告知当事人补正的内容和期限;如果当场无法判断能否立案,也会接受材料,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则出具受理通知书;如果不受理,也需要裁定不予受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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