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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羁押折抵刑期是如何计算的

2022-08-24 来源:易榕旅网

最新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

判处管制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情形有哪些

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期限;

3、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4、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5、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自收到发回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6、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案件,审理期限应当从决定转为普通程序之日起计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一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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