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修建高速公路征用耕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至6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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