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地区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不同,例如济南市李家屯村,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万元/亩;菏泽市郭赵庄行政村征地补偿费标准为5.9万元/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按照省相关补偿标准执行。
一、厦门征地补偿标准
厦门征地补偿标准:
一类地区:思明区、湖里区。
土地补偿费3.7万元/亩,安置补助费5.6万元/亩,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5万元/亩,按时交地奖金1万元/亩,总计包干补偿价15.3万元/亩。
二类地区:集美区、海沧区。
土地补偿费3.2万元/亩,安置补助费4.8万元/亩,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3万元/亩,按时交地奖金1万元/亩,总计包干补偿价12万元/亩。
三类地区:同安区、翔安区。
土地补偿费2.9万元/亩,安置补助费4.3万元/亩,青苗、地上附着物及水利设施摊销费1.5万元/亩,按时交地奖金1万元/亩,总计包干补偿价9.7万元/亩。
盐田和国有滩涂上虾池、鱼池的补偿标准,统一按4.8万元/亩包干补偿,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实施标准。
二、唐山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唐山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水利设施摊销费、按时交地奖金四部分。其中,一类地区总计包干补偿价15.3万元/亩;二类地区总计包干补偿价12万元/亩;三类地区总计包干补偿价9.7万元/亩。
三、杨树占地每颗赔偿标准
杨树征地补偿标准是:1至3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元;4至13年平均每亩补偿12000至36000元;14至20年平均每亩补偿60000至80000元;21年以上平均每亩补偿32000元。每个地方补偿不一样,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因区位,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各地制定的标准不同,可以查看你们当地国土部门网站公布的标准。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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