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超员扣分标准如下:
1、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驾驶营运客车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它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3、驾驶营运客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一次记3分。
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条件有哪些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