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质押是不需要让渡股份的,只有在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情况下,质权人才能将股份折价、拍卖等的形式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条 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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