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正文

审判实践中彩礼的认定与处理

2020-09-12 来源:易榕旅网

审判实践中彩礼的认定:彩礼是指男方送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彩礼的处理: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这三种情况之一,要返还彩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