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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欠工资跑路怎么办

2020-02-07 来源:易榕旅网

1、老板欠工资跑路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督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监督保障部门介入处理;

(2)、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利益;

(3)、如果涉及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劳动者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一、拖欠工资款可以算利息吗

拖欠工资不能算利息。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去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主张限期支付,如果用人单位逾期不支付的,劳动局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二、劳动局投诉有用吗

劳动局投诉是有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局行政部门应当协助劳动者维权,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劳动部门处理举报案件程序是:

1、劳动行政部门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和设立举报接待室;

2、接受举报人电话举报,应当如实记录;接到信函举报,应当及时登记;接待举报人当面举报,应由举报人填写举报单并由举报人签名或盖章。对举报人拒签的,应当注明拒签情况;

3、接受举报人电话举报、口述举报时,应当告知举报人据实举报,并向举报人询问了解被举报人 的姓名、地址和被举报人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情况;

4、凡符合规定的举报, 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受理。不符合受理范围的举报,对举报人当面举报和电话举报的,应当告知举报人向有处理权的机关反映;对举报人信函举报的,应当将信函转交有处理权的机关处理;

5、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受理的举报案件,可以委托下级劳动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处理;下级劳动行政部门应当按照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的要求及时调查处理并报告案件处理结果;

6、对举报案件的调查处理,应当从立案之日规定期限内结案;情节特别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7、举报人要求告知举报的受理和查处结果的,劳动行政应当通知该举报人。

二、投诉人应携带如下材料:

1、与投诉案件相关的具体材料;

2、举报人或者是投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拖欠工资名单,要有拖欠单位负责人的签名与指纹;

4、投诉登记表还有举报人的具体举报内容;

5、投诉人在所在单位的考勤记录。

综上所述,劳动局投诉是有用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劳动局行政部门应当协助劳动者维权,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部门处理举报案件程序是劳动行政部门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信箱和设立举报接待室;接受举报人电话举报,应当如实记录;接到信函举报,应当及时登记;接待举报人当面举报,应由举报人填写举报单并由举报人签名或盖章。对举报人拒签的,应当注明拒签情况;接受举报人电话举报、口述举报时,应当告知举报人据实举报,并向举报人询问了解被举报人 的姓名、地址和被举报人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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